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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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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受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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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学员投诉受理制度
为规范学员投诉受理工作,及时处理学员投诉,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中心的声誉,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一、学员投诉内容
    学员认为学校、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,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。具体内容包括:
    1.中心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;
    2.中心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;
    3.中心乱收费的;
    4.中心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;
    5.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;
    6.教练员讽刺、挖苦、侮辱打骂学员的;
    7.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;
    8.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。
    二、学员投诉方式
    1.在学员报名大厅、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。
    2.在学校网站上设立电子投诉信箱。
    三、投诉管理
    1.中心办公室信访员每日开启投诉信箱和查看互联网,发现投诉应及时处理。
    2.接到投诉后,由信访员填写学员投诉表,由中心办公室主任鉴定意见后,交由分管领导阅示。
   3.符合立案条件的,由学校办公室、政工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。
   4.调查时应形成书面材料,包括证人证言,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。
   5.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,并报送分管校长批准。
   四、投诉处理
    1.学员投诉内容属实,应按下列原则处理:
    (1)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;
    (2)讽刺挖苦,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向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,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;
    (3)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,按学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,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,如数退还学员;
   (4)中心乱收费的由学校及时退还学员;
   (5)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应兑现承诺;
   (6)其他问题,由中心负责人根据中心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。
    2.对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,还应按中心其他规定处理。
    五、处理时限
    接到学员投诉后,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,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,超过7日的由分管校长批准。
    六、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
    1.学校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。
    2.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。
    3.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。